青海省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》12月23日实施

2018-12-21来源:中国仪表网 阅读量:307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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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,持续改善全省空气质量,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青海省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了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(2018—2020年)(以下简称:《方案》),自2018年12月23日起施行。

  《方案》以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细颗粒物(PM2.5)防治为重点,协同推进氮氧化物、挥发性有机物控制。青海省计划经过3年努力,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%以上,其中主要城市(西宁、海东市)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%;PM2.5未达标地区平均浓度达到40μg/m3;PM10浓度明显下降;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;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6%。《方案》中还对各市州政府具体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和说明。
  其中,重点区域就是西宁海东两市及六州州府所在地城镇和格尔木市,包括西宁、海东市全域,海西州德令哈市、格尔木市及周边工业园区,海南州恰卜恰镇,海北州西海镇,黄南州隆务镇,果洛州大武镇,玉树州玉树市。
  为了完成目标,下一步,青海省将通过合理优化产业布局、积极化解过剩产能、强化“散乱污”企业综合整治、深化工业污染治理、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等措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,推进产业绿色发展;通过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、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、综合整治燃煤锅炉污染、加快火电超低排放改造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、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措施推动能源结构优化,积极削减燃煤污染;通过推动物流升级发展、强化油品质量管理、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来发展绿色交通体系,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。
  在扬尘综合整治方面,青海省将加强扬尘综合治理、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减少化肥使用量、加强绿化建设。同时,为了有效应对中污染天气,青海省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、健全应急减排措施定等。
  为了保障防治措施的顺利实行,环境监测网络是重点内容。在后,《方案》中提到,青海省将加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、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的监管,增加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,建立“谁出数谁负责、谁签字谁负责”的责任追溯制度。加强降尘量和VOCs监测,2019年底前,西宁海东两市各县(区)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,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。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,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,2020年底前全省基本完成。
  同时,结合大气环境管理需求,青海省将经常性开展大气污染物成因研究,西宁海东两市要精心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,摸清本地污染物排放情况,持续开展颗粒物源解析工作,找准主要污染因子,为科学有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核心数据支撑,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,为重污染天气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前期准备。
  (资料来源:青海省人民政府、西海都市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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